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方正电机: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01-05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作为浙江方正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做出的关于公司高管聘任发表如下意见:

经对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和工作实绩进行审

核,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资格,未发现

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有关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决议。



  独立董事签字:



 肖勇民              仓勇涛             应晓晨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