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21-05-14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 13:00 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会议通
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
了《关于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申请》,提议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审议《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上
述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应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是否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作出说明。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1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
5月14日(星期五),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石牛路73号方正电机行政楼一楼会
议室
二、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
议案序号 审议事项
议案 1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 4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5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
议案 6
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在银
议案 7
行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关于2020年董事、监事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1
议案8
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议案9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议案10
名单的议案
1、 议案 1 至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 的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 年 5 月 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
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 √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 √
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8.00 关 于2020 年 董 事 、 监 事 薪 酬 的 确 定 以 及 √
2021 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9.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
案
10.00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 √
对象名单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
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5、登记地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石牛路 73 号;
邮编:323000;
传真:0578-227650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
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6”,投票简称为“方
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方正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
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提案名称
1.00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00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6.0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
7.00
长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关于2020年董事、监事薪酬的确定以及
8.00
2021 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9.00
议案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10.00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