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核查意见2021-11-04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中黄锐、方海炳、徐俊、李了了、刘涛五名激励对象
已离职,公司对该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3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以 3.50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 530,000 股限
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刘羽 赵川 叶婷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