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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正电机: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15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2-038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2 年 4 月 14 日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2)第 332A010073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

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18,284,840.31 元(母公司报表数据)、270,052.46 元(合并

财务报表数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910,128,957.00

元,本年度已分配利润 0 元,加上公司投资绿脉城市交通(欧洲)有限公司原确认的

权益法损益冲回 1,396,314.05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7,017,483.26 元。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2021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21 年 度 上 市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为 负 数 , 累 计 亏 损

927,017,483.26 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利润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2023)》等相关规定,属于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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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27,017,483.26 元,公司将

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努力做好生产经营,力争早日实现盈利,弥补累计亏损。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 等相

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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