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15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2-038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2 年 4 月 14 日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2)第 332A010073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
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18,284,840.31 元(母公司报表数据)、270,052.46 元(合并
财务报表数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910,128,957.00
元,本年度已分配利润 0 元,加上公司投资绿脉城市交通(欧洲)有限公司原确认的
权益法损益冲回 1,396,314.05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7,017,483.26 元。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2021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21 年 度 上 市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为 负 数 , 累 计 亏 损
927,017,483.26 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利润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2023)》等相关规定,属于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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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27,017,483.26 元,公司将
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努力做好生产经营,力争早日实现盈利,弥补累计亏损。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 等相
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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