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20
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方正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
料,我们作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后,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
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肖勇民 仓勇涛 应晓晨
202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