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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正电机: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正电机”)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
通知时限。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牛铭奎先生主持,经
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公司已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规定以公司实
际化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进行
调整。关联董事沈志刚、牛铭奎、牟健、严芸菲、沈诗怡、管芮对以下议案回避
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6 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