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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正电机: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有效防范各项经营风
         险,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经营实际需要,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体现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作为浙江方正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核查
         结果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
                                                                   反担保                          是否为
担保对   度相关   担保额     实际发    实际担    担保类   担保物                          是否履
                                                                   情况(如     担保期             关联方
象名称   公告披     度       生日期    保金额      型     (如有)                        行完毕
                                                                     有)                          担保
         露日期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
外担保额度合计                             实际发生额合计
(A1)                                     (A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
对外担保额度合计
                                           担保余额合计(A4)
(A3)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
                                                                         反担保                       是否为
担保对     度相关     担保额    实际发     实际担    担保类     担保物                       是否履
                                                                         情况(如   担保期            关联方
象名称     公告披       度      生日期     保金额      型       (如有)                     行完毕
                                                                           有)                       担保
           露日期
深圳市
           2021 年              2021 年
高科润                                     3,540.7   连带责
           11 月 23    25,000   11 月 24                        房屋     无         一年     否       否
电子有                                           4   任保证
           日                   日
限公司
浙江方
正(湖
           2022 年              2022 年
北)汽车                                             连带责
           01 月 13    1,000    06 月 24     1,000              房屋     无         一年     否       否
零部件                                               任保证
           日                   日
有限公
司
浙江方
正(湖
           2022 年              2022 年
北)汽车                                             连带责
           01 月 13    1,000    01 月 18     1,000              房屋     无         一年     否       否
零部件                                               任保证
           日                   日
有限公
司
浙江星
           2022 年              2022 年                         土地与
舰产业                                               连带责                         一十五
           01 月 25    17,000   02 月 23    10,705              在建工   无                  否       否
发展有                                               任保证                         年
           日                   日                              程
限公司
方正电
机(越     2022 年              2022 年
                                                     连带责
南)有限   06 月 02    2,000    05 月 26    629.81              房屋     无         两年     否       否
                                                     任保证
责任公     日                   日
司
浙江方
正(湖
北)汽车
零部件
有限公
司、上海
海能汽
车电子
有限公     2022 年              2022 年
                                           2,270.1   连带责
司、深圳   06 月 02   100,000   06 月 24                        无       无         十年     否       否
                                                 8   任保证
市高科     日                   日
润电子
有限公
司、丽水
方德进
出口贸
易有限
公司在
浙商银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
           2022 年              2022 年
高科润                                       2,999.1   连带责
           10 月 13    8,500    11 月 10                         无       无         三年     否        否
电子有                                             8   任保证
           日                   日
限公司
方正电
           2022 年              2022 年
机(德                                                 连带责                        一十一
           12 月 08   38,000    12 月 23      13,000             无       无                  否        否
清)有限                                               任保证                        年
           日                   日
公司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167,500      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35,144.91
(B1)                                       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
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192,500      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35,144.91
合计(B3)                                   (B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
                                                                          反担保                         是否为
担保对     度相关     担保额    实际发        实际担    担保类   担保物                       是否履
                                                                          情况(如   担保期              关联方
象名称     公告披       度      生日期        保金额      型     (如有)                     行完毕
                                                                            有)                         担保
           露日期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C1)                                       计(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
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合计(C3)                                   (C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
额度合计                        167,500      发生额合计                                                35,144.91
(A1+B1+C1)                                 (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
担保额度合计                    192,500      余额合计                                                  35,144.91
(A3+B3+C3)                                 (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
                                                                                                          28.28%
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0
的余额(D)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
                                                                                                              0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0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
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无
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均已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3、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144.91万元。
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
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4、公司各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目前没有迹象表明公司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
承担担保责任。

     5、公司上述每笔担保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事先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三、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作为公

司审计机构,我们未发现该公司及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

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

    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本着对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进

行了询问和了解,基于独立的判断,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

价合理公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交易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

水平、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利于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业绩,从而进一步

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制定与执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和 2023 年度薪酬方

案。
       七、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资产
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依据充分合理。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核销事项。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并获
得了年审审计机构的认可。
    八、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沈正钱、陈庚、沈梦杰、余磊、孙晓强、吴奎、孙振宇、祝轲
卿、李瑞、顾加科、范琪琪、张斌、韦雄、韦鹏、彭顺华、王金铭十六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本次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九、2023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孙)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
请的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开立票据、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信托等金融
债务提供的担保,主要是用于满足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担保事
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林荣                     鲁统利                        戎云林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