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9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书
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历资质进行核查,我们认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
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发表认可意见
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我
们认为相关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活动范围,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林荣 鲁统利 戎云林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