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推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新 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推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王开国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 件,没有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 解除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该候选人还将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推荐 王开国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黄天祐 魏炜 杨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