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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风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炜)2022-03-26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炜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1年本人在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

人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2021年共召开了董事会10次,本人亲自出席9次,委托出席1

次,未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任期内召开1次股东

大会,未列席。

2021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公正

地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

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赞成

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在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对关联方资金往来、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

       2.在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对调整与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3.在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推

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向

澳洲参股公司Stockyard Hill提供借款和代开购电协议保函、天润启航

投资深圳柏纳基管公司并参与出资设立柏纳启航新能源产业基金、公

司与关联方三峡新能源及相关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平台公司的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对于公司与关联方三峡新能源及相关单位

共同出资设立平台公司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在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

联方资金往来、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6.在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
公司与关联方三峡能源及相关单位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聘任公司

首席财务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公司与关联方三峡能源

及相关单位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7.在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及事前认可意见;

    8.在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

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积

极在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调研,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内部控

制、投资、合规及风险管理、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日常工作中,通

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方向等。同时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己的专业领域向公司传

递最新行业资讯,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

对管理层决策的指导和支持;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并积极对

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1年度,本人关注宏观环境对公司战略的影响,听取了公司“十

四五”战略研究和战略业务规划、资产布局及投资配置规划等内容,
并就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竞争对手分析、国际化、数字化等举措提

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于公司调整2021年度及申请2022年度日常关

联(连)交易额度等事项,本人积极参与关联交易决策、披露材料、

监管问询材料的回复等相关事项,根据各自的经验及特长发表专业的

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

效的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积极关注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运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

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按照《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1年度薪酬情况等事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

务。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聘任首席财

务官及拟聘任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推选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提名意见。

       本人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审议了公司的战略规划等事项,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

决策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六、其他事项

    2021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故2021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2年度本人将继

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

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魏炜

                                           二〇二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