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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亮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2018-09-28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
          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8]第 4-00093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8]第 4-00093 号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

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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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

    (二)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审核程序。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

不得用作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

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义喜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赟莘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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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616 号)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采用向社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6,860,319 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 8.09 元。截止 2018 年 9 月 19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6,860,319 股,募集资金总额 2,077,999,980.71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

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28,414,267.7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9,585,713.0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8]

第 4-0003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项目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 100%股权项目               89,424.00         88,800.00
            广东海亮年产 7.5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
   2                                                               40,000.00         30,000.00
                              生产线项目
            安徽海亮年产 9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
   3                                                               50,000.00         37,000.00
                              生产线项目
   4        高精密环保型铜及铜合金管件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           11,323.00         5,400.00
            年产 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
   5                                                               15,000.00         6,000.00
                          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
   6                 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                    12,110.00         4,600.00
   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4,767.00         33,158.57
                                 合计                             252,624.00        204,958.57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上述项目款

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该项目的

自筹资金。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拟以银行贷款等方式

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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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三、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1                 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 100%股权项目                                    89,424.00
  2      广东海亮年产 7.5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                         17,799.25
  3       安徽海亮年产 9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                          18,083.45
  4            高精密环保型铜及铜合金管件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                                 1,082.92
          年产 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
  5                                                                                         4,358.41
                                 建设项目
  6                     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                                          2,907.56
                                   合计                                                   133,655.59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万元)
  1                 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 100%股权项目                                    88,800.00
  2      广东海亮年产 7.5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                         17,799.25
  3       安徽海亮年产 9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                          18,083.45
  4            高精密环保型铜及铜合金管件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                                 1,082.92
          年产 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
  5                                                                                         1,554.97
                                 建设项目
  6                     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                                          2,907.56

                                   合计                                                   130,228.15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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