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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亮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2-21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2 月 20 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
份”)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须获得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收购 KME Germany
GmbH & Co. KG 旗下铜合金棒和铜管业务资金需求以及其业务后续生产经营流动
资金,公司拟以香港海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控股”)为融资平台向
银行申请贷款 1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公司为海亮控股向银行申请 13 亿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
和期限以被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海亮控股

    1、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香港海亮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12 月 5 日
     住所         UNITS    1607-8      16/F   CITICORP CTR   18   WHITFIELD   ROAD
                   CAUSEWAY BAY HK

  法定代表人       陈东
   注册资本        1 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贸易、投资控股


    2、企业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美元                   100%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 1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3.54%。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8.72 亿元,占公司 2017 年经审
计净资产的 33.90%,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浙江海
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增加担保发表独立意见:
    1、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我们同意公司为海亮控股申请 1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和期限以被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的
授信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完成 KME 并购交易,并满足 KME
并购整合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