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 意 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30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意隆”或“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
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天誉支行申请授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事项、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融
资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和资金计划的需求,由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提供担保,且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体现了上述关联方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该关联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相关事项。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经会前认真审查张颂明、陈钢、程文杰、肖林、余应敏、楚玉峰、梁彤
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
事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的情况,上述
各位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
2、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后提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张颂明、陈钢、程文杰、肖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提名余应敏、楚玉峰、梁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楚玉峰、梁彤、余应敏
202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