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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 意 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30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20-049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 10:00 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 23 号公司一号办公楼一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参与本次会议表
决的董事共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为楚玉峰先生、梁彤先生、余
应敏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颂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天誉支行申请授信暨接受关
联方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天誉支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人民
币 8,000 万元,期限一年;同意提供本公司的应收账款为该笔授信做质押担保,
公司股东张颂明先生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广州天誉支行申请非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 11,000 万元,授信用于本公司经
营周转,授信由张颂明先生提供足额存款作质押担保;同意授权张颂明先生代表
本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张颂明先生为公
司的关联自然人,其向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担保公司无需向关
联方支付担保费用,关联方也不向公司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亦不需要公司为其提
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颂明先生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行申请授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
请授信融资,最高等值 26,500 万元人民币;同意由张颂明先生为上述授信融资
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将公司名下的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 23
号自编一栋、自编二栋、自编三栋、自编 4 栋的房地产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用作抵押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人民币 6,600
万元;同意由张颂明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办理
的理财产品或大额存单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融资不高于人民币 2 亿元;同意授
权张颂明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张颂明先生为公
司的关联自然人,其向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担保公司无需向关
联方支付担保费用,关联方也不向公司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亦不需要公司为其提
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颂明先生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 名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二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颂明先生、陈钢先生、肖林女士、程文杰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应选举非独立董事共 4 名,
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 4 名,董事选举实行等额选举。上述候选人任职资
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提名张颂明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陈钢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肖林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提名程文杰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任期二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楚玉峰先
生、梁彤先生、余应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应选举独立董事共 3 名,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共 3 名,独立董事选举实
行等额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1)提名楚玉峰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梁彤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余应敏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0-050)。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颂明先生:男,1966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曾被选为广东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1998
年组建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至 2015 年 7 月曾任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宝隆包
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
有限公司、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印
度达意隆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优水到家工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现任珠海优水到家网络有限公司、广州优水智选商贸有限公司、
杭州津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张颂明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5117.544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1%,与公司其他拟聘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
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
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钢先生:男,1966 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陈钢先生 2011 年当选为广州市开发区萝岗区工商联副主席,2012
年当选政协第十二届广州市委员会委员,2015 年当选第一届广州黄埔区政协常
务委员。现任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各界知识分子联谊会会长;广州黄埔区、开发
区工商联副主席;广州荷力胜蜂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1 年加入本公司,
历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目前,陈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311.06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
与公司其他拟聘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
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3.肖林女士:女,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2006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理、董事长,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同时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印度达意隆包装
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易贷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目前,肖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拟聘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
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程文杰先生:男,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1999 年 10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灌装事业部工程师,技术
部经理、副总监、总监,机加事业部总监,供应管理部总监;现任公司项目管理
中心总监、副总经理、董事。
    目前,程文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500 股,与公司其他拟聘董事、监事及其
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楚玉峰先生:男,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郑州轻工业学院食品包装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中共中央党校经济
管理专业学士学位。现任中外食品与包装机械杂志社编委会主任、中机富泰科国
际展览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行业专家委员会秘书
长、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理事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食品机械分会
理事长、机械工业食品机械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
团体标准技术化委员会主任;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楚玉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拟聘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梁彤先生:男,1969 年出生,硕士学历,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航天部七一零五厂工程师、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讲师;现任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专职
律师;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梁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拟聘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
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余应敏先生:男,1966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
员。曾任公司、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投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余应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拟聘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