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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 意 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6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我们在认真审核了
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
审计部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
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2、经查阅肖林女士、张崇明先生、吴小满先生、王燕囡女士的个人履历,被
提名人均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
整的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
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相关事项。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对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 2022 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违反相关制度和审
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
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宪民、梁彤、陆正华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