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15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
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转让孙公司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转让全生农牧全部股权,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
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与质量,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转让股权的交易是建立
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尤
其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将上述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系《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臧冬斌 沈祥坤 郝秀琴
2019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