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 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 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1 审计委员会(签字): 郝秀琴 张雷 臧冬斌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