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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全食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 2021-017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
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
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
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
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编制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衔接规
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
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