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7-29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核相关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旨在充分发挥和利用专业投
资机构的优势和资源,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拓展和完善公司的投
资渠道和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资金盈利能力。上述合作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交易
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系《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臧冬斌 沈祥坤 郝秀琴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