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5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5:00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0 名(含网络投票),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304,318,3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34.6137%。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数 247,703,34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8.17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6,615,001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4395%。 1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2,576,6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77%; 反对 1,740,6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0%;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8,203,33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7.0946%;反对 1,740,66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038%;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2,576,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76%; 反对 1,740,1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8%;弃权 1,66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8,203,17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7.0943%;反对 1,740,16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029%;弃权 1,6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2,577,5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80%; 反对 1,739,1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5%;弃权 1,660 股, 2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8,204,15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7.0959%;反对 1,739,18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013%;弃权 1,6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4,268,6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 反对 43,1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弃权 6,54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4,277,9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7%; 反对 33,8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弃权 6,54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04,60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326%;反对 33,85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5%; 弃权 6,54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设三全食品新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4,289,5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 反对 26,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权 2,1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905,1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5%; 反对 37,7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弃权 2,1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05,1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35%;反对 37,7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 3 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黄凌寒律师、卢卡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