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01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2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30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9 月 30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下午 15:00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3 人(含网络投票),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347,139,82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39.484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 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数 331,405,34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7.6947%;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5,734,48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
1.78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
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0,143,1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45%;反对 6,996,6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55%;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737,78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5.5327%;反对 6,996,69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673%;
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0,143,1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45%;反对 6,996,6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55%;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737,78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5.5327%;反对 6,996,69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673%;
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0,143,1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45%;反对 6,996,6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55%;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737,78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5.5327%;反对 6,996,69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673%;
2
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磊律师、黄凌寒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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