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4-25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5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
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25
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
行表决。
1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
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
7、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
4.00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6.00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8.00 √
信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提案审议披露情况:提案1、3、4、5、6、7、8、9、10、11已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上述第6、7、9、11项议案为影响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五)上述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六)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2023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
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3年5月2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
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晓
联系电话:0371-63987832
传 真:0371-63988183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6号
邮政编码:450044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6。
2、投票简称:三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25日
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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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公司)出席三全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 (本公司)依照以下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
表决权。如本人 (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
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
4.00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6.00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8.00 √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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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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