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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力泰: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2018-11-27  

						  股票代码:002217          股票简称:合力泰                编号:2018-102
  债券代码:112487          债券简称:16 合力 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为 2018 年 12 月 4 日,凡在 2018

年 12 月 4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 年 12 月 4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支付自 2017 年 12 月 5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4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 合力 01(112487)
    3、发行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 8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债券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7%,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2016 年 12 月 5 日
    9、付息日: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2 月 5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1、担保情况:无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6合力01”的票面利率为4.7%,每1手 “16合力01”(面
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7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7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7.6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4 日
    2、本次付息日:2018 年 12 月 5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12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 合力 01”持有人。
2018 年 12 月 4 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 年 12 月
5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派息款到账日 2 个交
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
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
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
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
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
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
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沂源县城东风路 36 号
    联系人:肖娟
    联系电话:18507069030
    传真:0796-5373961
    2、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联系电话:18618405866
   联系人: 徐恩润、赵洋
   联系电话: 010-56800318、0755-22625669
传真:010-66018035
3、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