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五届十八次 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审议《关于提名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次增补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旭晖、郑剑芳、郑澍和林葳,增补独立董事 的人选林立永和王桦(注册会计师)在任职资格方面具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 力和条件,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独立董事:李文峰、谢岭、吴育辉、何为 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