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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鱼跃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0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就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立场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部分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公司业
务的长期增长,而且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用途,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
现有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        陈   平                 李祖滨                  王千华



                                                               2018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