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医疗: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0-075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上午9:15~
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河阳生命科学产业园鱼跃医疗1号楼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王瑞洁女士,董事长吴群先生因公出差在外无法赶回主持本次会
议,由半数以上董事选举董事王瑞洁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
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4人,参加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计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62,966,7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1823%。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现 场会议 投票的 股东 及股东 授权委 托代 表人共 8人 ,代表 有表决 权股 份数
415,897,3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487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7,069,307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4.69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
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462,898,004股, 占出席 会议有表 决权股 份数的99.9852% ;反
对:6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
同意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48,086,1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99.8573%;反对:6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0.142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462,898,004股, 占出席 会议有表 决权股 份数的99.9852% ;反
对:6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
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48,086,1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99.8573%;反对:6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0.142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
(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462,898,004股, 占出席 会议有表 决权股 份数的99.9852% ;反
对:6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
同意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48,086,1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99.8573%;反对:6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0.142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
(四)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62,881,8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17%;反对:
8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
同意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48,069,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99.8237%;反对:8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0.176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
五、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
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