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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鱼跃医疗: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8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就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立场判
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及可能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2、公司实施 2021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构建利益命运共同体,完善员工激励和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
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
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于春         万遂人     王千华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