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医疗: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1-06-18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
见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6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
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度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在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实施 2021 年度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监
事会主席吕英芳、监事阮凌彬、李旭东、张金岩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加
对象,需对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进行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
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 2021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0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