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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鱼跃医疗: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06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07月05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07月0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7月0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7月05日上午
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河阳生命科学产业园鱼跃医疗1号楼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吴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21年06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0人,参加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0,935,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7.076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3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0,935,121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7.076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8,447,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6.4929%;
反对:2,452,9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4581%;弃权:34,8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
一以上同意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68,447,632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96.4929%;反对:2,452,989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3.4581%;弃权: 3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0491%。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8,466,2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6.5191%;
反对:2,434,3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4318%;弃权:34,8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
一以上同意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68,466,232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96.5191%;反对:2,434,389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3.4318%;弃权:3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0491%。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8,474,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6.5308%;
反对:2,434,3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4318%;弃权:26,5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4%。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
一以上同意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68,474,532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96.5308%;反对:2,434,389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3.4318%;弃权:2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0374%。
    五、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