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医疗: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29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名下地块收储
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收储能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收储有关事项是为高效、有序完成本次收储工作所
需,有利于保障本次收储工作的顺利进行,授权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收储,亦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收储有关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千华一一万遂人一一于 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