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9-025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8 日 15:00-5 月 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 666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庆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7 人,代表股份数 量 698,628,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86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57 人,代表股份数量 681,284,7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32.557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20 人,代表股份数量 17,343,33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88%。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按照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本 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98,606,0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 4,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6%;弃权 18,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6%。 2、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98,606,0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 4,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6%;弃权 18,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6%。 3、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98,605,8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8%;反对 4,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6%;弃权 18,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6%。 4、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98,604,4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6%;反对 23,3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3%;弃权 3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290,298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68%;反对 23,3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20%;弃权 3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2%。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98,595,6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4%;反对 23,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3%;弃权 9,4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281,498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720%;反对 23,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09%;弃权 9,4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71%。 6、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98,606,0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 4,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6%;弃权 18,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6%。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98,597,5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6%;反对 12,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8%;弃权 18,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283,398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795%;反对 12,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4%;弃权 18,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11%。 8、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1,948,66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2%;反对 4,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6%;弃权 3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309,598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30%;反对 4,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58%;弃权 3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2%。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持有本公司 12.85%股权,所持表决 权股份为 268,797,799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之规定,中国 移动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董事长、总裁刘庆峰先生的兄弟刘庆升先生担任安徽淘云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徽淘云”)董事长,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10.1.3、10.1.5 条之规定,安徽淘云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刘庆峰先生为本公司的 关联自然人,刘庆峰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为 317,877,289 股。关联股东中国移动、刘庆峰 先生及授权委托其表决的相关权益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98,623,7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4%;反对 4,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6%;弃权 3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309,598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30%;反对 4,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58%;弃权 3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2%。 10、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98,606,0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 4,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6%;弃权 18,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6%。 11、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98,604,9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7%;反对 22,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3%;弃权 3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290,798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87%;反对 22,8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01%;弃权 3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2%。 12、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98,604,9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7%;反对 22,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3%;弃权 3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290,798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87%;反对 22,8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01%;弃权 3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大林律师、刘倩怡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 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