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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讯飞: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9-043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财政部要求,
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进行变更。
    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
会[2019]9 号)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自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
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
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
溯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前述通知涉及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
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
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
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
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