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9-046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517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
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8,000,000 股。2019 年 7 月 4 日,主承销商将收
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应收取的承销保荐费 58,536,000.00 元后的资金 2,868,264,000.00
元划转至科大讯飞指定的账户内。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出具的会验字[2019]6464 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26,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65,481,001.53 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已分别在中信银行合肥望
湖城支行等 11 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该 11 家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金额合计为 51,610.03 万元,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51,610.0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截止 7 月 31 日自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新一代感知及认知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119,708.00 55,000.00 15,944.54 15,944.54
智能语音人工智能开放平台项目 205,038.00 118,000.00 28,058.44 28,058.44
智能服务机器人平台及应用产品项目 108,581.00 78,000.00 4,495.49 4,495.49
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77,139.00 44,000.00 3,111.56 3,111.56
补充流动资金 52,350.00 52,350.00 — —
总计 562,816.00 347,350.00 51,610.03 51,610.03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作出的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
置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先
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7135 号《科大讯
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1,610.03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
目的同等金额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等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也
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也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
投入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予以审核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
查意见
5、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