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2019-12-25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9-06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0 号《关于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8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6,8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215,186.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790.97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10,395.43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8 月 5 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325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
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5 年 9 月,公司会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汇通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花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15 年 9 月 7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6)。2017 年 6 月,科大讯飞、知学公司会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17-044)。
募集资金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投资项目名称
“讯飞超脑”及
1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3401040160000120346 关键技术研究及
云平台建设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
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1302012229200043735
汇通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合肥
3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12086201040022106
高新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4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58070154700000405
合肥蜀山支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
5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000231110510300000083
银行杏花支行 智慧课堂及在线
教学云平台项目
6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合肥分行 500009301003291
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3401040160000114752
招商银行合肥三孝
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551900028310602
口支行
招商银行合肥分
9 安徽知学科技有限公司 551905027610202
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或低于
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其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目前,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全部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973,584.26 元转入公
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