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9-12-25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
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
何处罚和惩戒。
同意提名刘庆峰先生、刘昕先生、王兵先生、陈涛先生、吴晓如先生、胡
郁先生、聂小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张本照先生、赵惠芳女士、刘建华先生、赵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舒华英、张本照、赵惠芳、刘建华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