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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讯飞: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赵惠芳)2020-04-22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在2019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
与公司经营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部分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6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6           0            0              否                         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上述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审议公
司审计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听取审计部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安排,指导审计
部开展各项工作,围绕年报审计开展各项工作,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
公司的财务信息、募集资金使用、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高管薪酬、募集资金、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事项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9年2月25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

                                           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

                                           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与独立

                                           意见》

2019年4月18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和独立

                                           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2019年7月22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见》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

                                              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2019年8月20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独立意见》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2019年10月23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继续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9年12月24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
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
运作;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
按照相关制度对提交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议,
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2、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2019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促进投资者
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对2018年年报编制的履职。本人在2018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
公司管理层对2018年企业经营情况、财务决算等内容汇报,了解、掌握2018年年报审计工
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审计会计师见面,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情况。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19年度,除参加公司召开董事会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募集
资金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
司的重大报道和一些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
情况并进行沟通,得到管理层及时、详细的答复和说明。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E-mail:zhaohuifang@hfut.edu.cn




                                                 独立董事:赵惠芳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