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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讯飞: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2021-01-19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1-00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其
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
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

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 59,559,262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77,427,039 股(含
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260,000 万元(含本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被
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测算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
化。
    2、假定本次发行于 2021 年 6 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
为准。
    3、假设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即发行 77,427,039 股(含本数)。
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
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224,737,717 股为基础,
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5、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为 488,797,977.01 元。假设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较同期增长 30%。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分别有以下三种情况:(1)较 2020 年度增长 30%;(2)与 2020 年度持平;(3)较
2020 年度下降 30%。
    6、不考虑未来股权激励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股本变化的影响。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
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
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20 年/2020 年    2021 年/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2,224,737,717    2,224,737,717   2,302,164,756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60,0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股)                                                       77,427,039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21 年 6 月

                                         1
假设 1: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 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635,437,370.11    826,068,581.15   826,068,581.15
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7             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7             0.36
假设 2: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635,437,370.11    635,437,370.11   635,437,370.11
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9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9             0.28
假设 3: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下降 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635,437,370.11    444,806,159.08   444,806,159.08
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0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0             0.2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
力得以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短
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
收益率等指标相对以前年度将有所下降。公司存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
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
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进一步充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
公司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
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
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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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回报能力,
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
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增强现有业务的竞争力,巩固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依托已形成的综合优势,一方面在核心技术层面始终保持国际领先,另一方面
积极推动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规模应用,实现人工智能技术与多行业、多领域
的深度合作,实现核心产品的升级换代和研发、服务体系的优化升级,提升公司的技术开
发能力、客户服务能力,从而提高核心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本
次发行对投资者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合理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将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进
行有效的控制,强化外部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及有效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
金使用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
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
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四)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
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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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
策,在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
回报。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继续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
的理念,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回报规划》,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决策机制以及规划调
整 的 决策 程序 , 强化 了中 小 投资 者权 益保 障 机制 。《 科大 讯 飞股 份有 限 公司 未来 三 年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
会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

出的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
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
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4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先生及科大控股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
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承诺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
的相关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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