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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讯飞: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25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1-01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鉴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相关事项,为提高决策效率,2021 年 1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集人已在
会议中说明具体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
庆峰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一项提案的议案》。
    鉴于:近日,公司接到吴晓球先生的通知,吴晓球先生因中国人民大学的工作安排原
因,当前无法按原计划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为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
提案之《关于补选吴晓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取消
该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赵锡军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赵锡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补选赵锡军先生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单独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刘庆峰先生提请,同意将《关
于补选赵锡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赵锡军先生简历

    赵锡军先生,1963 年 8 月生,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

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目前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中国普惠金融

研究院联席院长,兼任全国金融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与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学

会理事与副秘书长、中国现代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北京市

国际金融学会常务副会长。

    赵锡军先生主要从事宏观经济金融、国际金融和资本市场方面的研究,担任教授以来

共发表学术论文和文章 100 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 20 余部,主持及参与科研项目 20 余

项。主要荣誉和奖励如下:

    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务院,2019-01,国家级;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教育部,2005-12,教育部;

    北京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学者,2005-12,北京市;

    北京市第六届、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

果奖评奖委员会,2000、2019,北京市;

    北京市第七、第八、第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2002、2004、2012、2016,北京市;

    第五届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二等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3-12,商务部;

    第七届全国优秀金融论文二等奖,中国人民银行,2005-02,中国人民银行;

    赵锡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