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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讯飞: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1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1-04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 666 号公司 A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庆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67 人,代表股份
703,576,0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62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人数共 78 人,代表股份 632,298,1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4212%;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71,277,9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039%。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按照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本

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508,2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67,1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508,2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67,1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508,2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67,1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509,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 小 股 东 总 表决 情 况: 同 意 92,248,843 股, 占 出 席 会 议中 小 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277%;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49,064,2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 小 股 东 总 表决 情 况: 同 意 91,096,855 股, 占 出 席 会 议中 小 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2%;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刘庆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吴晓如先生为公司董事、总裁;

陈涛先生、胡郁先生、聂小林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江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杜兰女士、段大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雪燕女士为公司监事;汪明为公司财务总

监。上述股东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

    刘庆峰先生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为 269,795,303 股(包括本议案关联股东董

事/总裁吴晓如先生、董事/副总裁陈涛先生、董事/副总裁胡郁先生、董事/副总裁聂小林

先生、董事/副总裁江涛先生等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刘庆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中科大资

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83,497,837 股、杜兰女士持

有公司股份 605,500 股、段大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董雪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7,238 股、汪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5,250 股。

    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刘庆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科

大控股、杜兰女士、段大为先生、董雪燕女士、汪明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 议 案 的 表 决结 果 为: 同 意 91,698,843 股, 占 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78%;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2%;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 小 股 东 总 表决 情 况: 同 意 91,698,843 股, 占 出 席 会 议中 小 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78%;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2%;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股东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持有

本公司 11.6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之规定,中国移动

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中国移动持有本公司股份为 257,967,416 股;

科大控股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科大控股为本议案的关联股
东,科大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为 83,497,837 股;公司副总裁杜兰女士担任广东爱因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因”)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

关联关系情形,广东爱因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杜兰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杜兰女士

持有本公司股份为 605,500 股;公司董事、副总裁陈涛先生担任南京谦萃智能科技服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谦萃”)执行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

联关系情形,南京谦萃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陈涛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安徽言知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言知科技”)为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3、10.1.5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言知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

的关联法人,言知科技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公司董事

长刘庆峰先生的兄弟刘庆升先生担任安徽淘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淘云”)董

事长、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担任合肥智能语音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智能”)

董事,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10.1.6 条之规定,安

徽淘云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肥智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刘庆峰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

刘庆峰先生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为 269,795,303 股(含本议案关联股东陈涛先生、

言知科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

    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中国移动、科大控股、杜兰

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508,2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67,1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94,138,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86%;反对 9,370,5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18%;弃权 6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

    中 小 股 东 总 表决 情 况: 同 意 82,877,913 股, 占 出 席 会 议中 小 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9.7768%;反对 9,370,5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05%;弃权 6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7%。

    9、审议通过《关于未来十二个月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76,673,1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763%;反对 26,902,9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823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 小 股 东 总 表决 情 况: 同 意 65,412,609 股, 占 出 席 会 议中 小 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70.8576%;反对 26,902,9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42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575,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 小 股 东 总 表决 情 况: 同 意 92,314,843 股, 占 出 席 会 议中 小 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2%;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575,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 小 股 东 总 表决 情 况: 同 意 92,314,843 股, 占 出 席 会 议中 小 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2%;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575,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 小 股 东 总 表决 情 况: 同 意 92,314,843 股, 占 出 席 会 议中 小 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2%;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律师、黄孝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

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