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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讯飞:独立董事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2021-10-2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董事会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确定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均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
规定的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的积
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8.30 万份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赵旭东、赵锡军、赵惠芳、刘建华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