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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讯飞: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的核查意见2021-12-3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科大
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或“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科大讯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69 号)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76,393,04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3.38 元/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230Z0152 号”《验资报告》,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49,999,942.2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36,769,854.51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分别与广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民生银行自贸实验区
支行、九江银行合肥望江西路支行、中信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兴业银行屯溪路
支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
       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         专户余额
 1       广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9550880200941900351    300,000,000.00    0(已销户)
 2       民生银行自贸实验区支行         665077660         200,000,000.00    0(已销户)
 3      九江银行合肥望江西路支行   617039600000000788     200,000,000.00    0(已销户)
 4       中信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    8112301012000743177   1,140,489,586.93   0(已销户)
 5         兴业银行屯溪路支行      499030100100322012     100,000,000.00    0(已销户)
 6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551900028310616      600,000,000.00    0(已销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成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扣除中介机构费
       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已按
       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
       履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四、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结息全
       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广发银行合肥分行营
       业部、民生银行自贸实验区支行、九江银行合肥望江西路支行、中信银行合肥望
       湖城支行、兴业银行屯溪路支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签署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鉴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近日公司已将上述账户全部注销。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查阅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有关决议文件,并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与募集资金专户
       后续处理的合规性进行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科大讯飞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完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   辉               李   峻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