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2022-04-2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修改部分以黑体标注)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修订依据
第一条 为规范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
第一条 为规范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相关规则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券法》)和《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本规则。 运作》和《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
易所备案。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 上市公司股东
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持股 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大会规则(2022
比例不得低于 10%。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年修订)第十条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 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
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
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
以及表决程序。 上市公司股东
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 大会规则(2022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
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年修订)第二十
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 一条
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
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四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 第四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 上市公司股东
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 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 大会规则(2022
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 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 年修订)第四十
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 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 一条
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 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
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 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
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四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
第四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开披露。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露。 上市公司股东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大会规则(2022
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年修订)第三十
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
决权的股份总数。 一条
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股份总数。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
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五十一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
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
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
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
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
第五十一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
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 上市公司股东
表决。
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 大会规则(2022
股东大会就发行优先股进行审议,
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 年修订)第三十
应当就下列事项逐项进行表决:
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 三条
(一)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
配售的安排;
(三)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区间
及其确定原则;
(四)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包括:股息率及其确定原则、股息发放
的条件、股息支付方式、股息是否累积、
是否可以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等;
(五)回购条款,包括回购的条件、期
间、价格及其确定原则、回购选择权的
行使主体等(如有);
(六)募集资金用途;
(七)公司与相应发行对象签订的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八)决议的有效期;
(九)公司章程关于优先股股东和普通
股股东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的修订方
案;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
的授权;
(十一)其他事项。
第六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新增
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注:因增加第六十六条,其他条款序号相应变更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