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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讯飞: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赵锡军)2022-04-22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

飞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赵锡军)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规定,在2021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
用。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必要的核实,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与公司
经营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部分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13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4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1           0            0           否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3                   3                    4                   4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根据薪酬及股权激
励考核的相关制度,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认其薪酬、奖金情
况;对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股份解除限售等事项进行了
研究与核查,充分发挥了薪酬委员会的作用;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就未来发
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布局,并针对
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非公开发行、讯飞医疗分拆上市以及就人工智能研发基地
建设等进行了讨论和决策。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
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高管薪酬、募集
资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事项
2021年2月7日    《关于董事长不再兼任总裁暨聘任总裁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2021年4月18日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预计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2021年7月18日    就的独立意见》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021年8月3日     《关于公司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2021年8月23日
                 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2021年9月26日
                 《关于董事、副总裁辞职暨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2021年10月26日
                 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独立意见》
2021年11月10日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
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按照相关制度对提交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
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议,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
策参考意见。

    2、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能
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
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对2020年年报编制的履职。本人在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
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0年企业经营情况、财务决算等内容汇报,了解、掌握
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
并与审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
真实的反映公司情况。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度,除参加公司召开董事会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
况、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
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一些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
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得到管理层及时、详细的答复和说明。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E-mail:zhaoxj@ruc.edu.cn。




                                                  独立董事:赵锡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