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09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 年 4 月 20 日以科大讯飞北京公司现场与
“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 5 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高玲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的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
实际情况制订的。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2021~2023 年)股东回报
规划》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
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
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
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高玲玲女士回避表决。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拟发生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拟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发表意见如下: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56 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
励资格,有 12 人 2021 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 D;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37 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有 7 人 2021 年度的个人绩效
考核为 D,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
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同时,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认为: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和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因此对激
励对象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调整是合法的,本次调整后的最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
人员,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