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2022-06-21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作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因实施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3.2 股权激励》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赵旭东、赵锡军、赵惠芳、刘建华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