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5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7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和讯飞听见视频
会议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0 人,实际参会董事 10 人,其中刘昕先生、赵旭
东先生、赵锡军先生、赵惠芳女士以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
庆峰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庆峰先生、刘昕先生、吴晓
如先生、江涛先生、聂小林先生、段大为先生共 6 名人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赵旭东先生、赵锡军先生、张本照先生、吴慈生先生共 4 名人选为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对上述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均为 10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职工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等
额选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
惠芳女士、刘建华先生将在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后,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而离任。
赵惠芳女士、刘建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
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赵惠芳女士、刘建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及董事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十名董事候选人(其中四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见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分开表决。
(二)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本将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668,450 股
之后发生变动,同意公司在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地对
《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注册资
本变动、股份变动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三)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
资券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
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的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超短
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
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
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庆峰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博士,科大讯飞创始人,语音
及语言信息处理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兼职教授、博导,十届、十一届、
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语音产业联盟理事长,中科院人工智能产学研创新联
盟理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 年荣获第十四届中
国经济年度人物,2018 年入选“改革开放 40 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2020 年获“全国
劳 动 模 范 ” 称 号 。刘 庆 峰 先 生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 其 本 人 直 接持 有 公 司 股 份
168,253,267 股,其控制的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7,291,611 股,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庆峰先生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
监事的情形。
刘昕先生,博士学历,曾任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行业解决方案经理、技术组
组长、公共事业部客户技术总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数据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现同时担任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昕先生未持有
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昕先
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
董事、监事的情形。
吴晓如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博士,高级工程师。2010 年获国务
院政府特殊津贴,曾多次主持、参加国家 863 重点项目和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取得了丰硕
的科研成果。曾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奖等奖项。历任公
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同时担任武汉讯飞兴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安徽东方讯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科大讯飞华南有限公司监事、讯飞华中(武汉)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安徽)有限公司董事。吴晓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033,79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晓如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
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江涛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历任通信增值事业部总监等职务。现
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同时担任北京中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天津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科大讯飞(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
讯飞启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雄安讯飞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科大讯飞河
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飞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北京中外翻译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讯飞瑞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
讯飞极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讯飞智影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讯飞京达来
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讯飞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江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22,581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江涛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聂小林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历任公司通信增值研发部总经理、
首席运营官、营销委员会主任等。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教育事业群总裁,同时担
任广东讯飞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励耘普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北京中教海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聂小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50,600 股,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聂小林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
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段大为先生,1993 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 年于东北财
经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2010 年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获得 MBA 学位。曾先后在
吉林化工集团、吉林省电子集团、三一集团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领导职务,在
大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证券投资、国际合作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阅历和领导经验,曾荣
获 2008 年度“中国 CFO 年度人物”、2019 年度“中国卓越 CFO 领导力大奖”等称号,
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
CFO,同时担任天津讯飞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讯飞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段大为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55,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段大为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
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
赵旭东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
江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及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赵旭东为国内著名民商法学家,具有丰富的公司法、
合同法等领域研究及实践经验,曾任同仁堂集团等公司外部董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曾担任上市公司方正证券独立董事和中信国安独立董事。赵旭东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旭东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
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赵锡军先生,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获得者。现同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联席院
长,兼任全国金融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与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与副秘
书长、中国现代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北京市国际金融学会
常务副会长。赵锡军先生主要从事宏观经济金融、国际金融和资本市场方面的研究,担任
教授以来共发表学术论文和文章 100 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 20 余部,主持及参与科研项
目 20 余项。赵锡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锡军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张本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
管理学博士,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欧洲大学商学院 DBA(工商管理博士)指导
教师、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安徽省教学名师,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教育部高等学
校评估专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安徽省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合肥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及地方政府和企业委托科研项目五十余项,在国内外学术
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百余篇,出版著作 5 部,获安徽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3 项。
张本照先生于 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任国机通用(600444)独立董事及其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于 2018 年 1 月至今任嘉美包装(002969)独立董事及其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符合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的资格要求。张本照先生于 2015 年至 2021 年期间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熟谙公司发展战略,履职勤勉、尽责、担当、公正。其再次被提名
为公司独立董事,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监管规定。张本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本照先生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
的情形。
吴慈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
学博士。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系美
国经济学会(AEA)会员,中国管理研究国际学会(IACMR)会员,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COSHA)高级会员,安徽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理事,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曾任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安徽省建
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吴慈生先生主要从事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
理、企业战略管理及创新管理方面的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与
面上项目 5 项,主持和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省部级科研项目 30 余项;主持大中
型企业委托项目 50 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 120 余篇,出版著作 10 部。
研究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与自然科学
奖等。吴慈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慈生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