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
短信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1 日在塔牌桂园会
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毓沾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3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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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一年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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