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日15:00至2019年4月2日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朝晖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8 人,代表的有表决 1 权的股份总数为 596,829,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1.362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7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21,239,40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4.856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 人,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5,58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5051%。 (2)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75 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0,055,2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8894%,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54 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465,3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384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 代表共 21 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5,58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505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普通决议通过了议案1-13,以特 别决议通过了议案1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10及议案12、13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1、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356,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8%;反对 4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356,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8%;反对 4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3、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356,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8%;反对 4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356,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8%;反对 4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382,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反对 4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608,8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24%;反对 446,4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356,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8%;反对 4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3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582,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94%;反对 472,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风险投资额度及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6,837,0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6237%;反对 49,992,294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7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62,9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5527%;反对 49,992,294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44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和结算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266,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7%;反对 472,8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582,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94%;反对 472,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4 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170,6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115%;反对 472,8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2%;弃权 13,185,80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396,6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9385%;反对 472,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06%;弃权 13,185,80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709%。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0,167,4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838%;反对 4,909,636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2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8%。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987,9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976%;反对 4,909,63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75%;弃权 6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48%。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0,167,4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838%;反对 4,909,636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2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8%。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18-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0,167,4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838%;反对 4,909,636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2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8%。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987,9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976%;反对 4,909,63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75%;弃权 6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48%。 13、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0,167,4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838%;反对 4,909,636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2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8%。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987,9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976%;反对 4,909,63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75%;弃权 6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48%。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170,6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115%;反对 472,8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2%;弃权 13,185,80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93%。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对2018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 6 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保 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等情况进行了介绍。《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 2019年3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 四、律师出具的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雷荣飞律师、罗皓雯律师到会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