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 3,873,969 股后股份 1,188,401,0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塔牌集团 股票代码 00223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曾皓平 钟昊 办公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 电话 0753-7887036 0753-7887036 电子信箱 gdtpzhp@126.com tp@tapai.com 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99,248,440.31 2,859,395,076.09 -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18,852,164.62 700,603,444.80 31.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29,077,017.59 564,320,752.28 46.9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40,693,964.97 281,113,984.03 92.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87 0.5876 32.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787 0.5876 32.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7% 7.65% 1.5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490,661,122.86 11,752,022,732.06 -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941,622,520.72 9,782,622,540.69 1.6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3,78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钟烈华 境内自然人 16.61% 198,001,330 29,761,905 彭倩 境内自然人 9.56% 114,000,000 徐永寿 境内自然人 8.52% 101,628,040 张能勇 境内自然人 6.40% 76,306,004 质押 15,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4.86% 57,952,524 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 国有法人 2.13% 25,380,349 限公司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2% 22,878,869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其他 0.92% 11,000,00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68% 8,112,300 韩兴玲 境内自然人 0.67% 7,948,700 钟烈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6.61%股份,根据 2016 年 12 月 17 日彭倩女士与钟 烈华先生签署的《委托投票协议》,彭倩女士将其持有的 86,775,951 股(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司总股本的 7.28%)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钟烈华先生行使,钟烈华先生 实际可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为 23.89%,彭倩女士系钟烈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韩兴玲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7,870,0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司股票 78,7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7,948,700 股。 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 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3 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 要求 2020年上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经 济增长由负转正,主要指标恢复性增长,经济运行稳步复苏。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 全国GDP同比下降1.6%,其中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今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 下降3.1%,基础设施投资同比下降2.7%,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9%。(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0年上半年,水泥行业在新冠疫情和超长梅雨双重影响下,国内水泥市场需求阶段性下滑严重,上 半年全国累计水泥产量9.98亿吨,同比下降4.8%,去年同期为增长6.8%。今年上半年大部分地区水泥价格 仍然保持在相对合理水平,全国水泥价格表现出“同比略增,环比下降”走势特征。(数据来源:数字水 泥网、中国水泥协会) 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水泥产量738.22万吨、销量675.67万吨,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3.09%、18.12%; 实现营业收入279,924.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1%;实现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122,329.09万元、91,885.22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了31.18%、31.15%。 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今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水泥市场需求下滑导致公司水泥出货量同比大幅减少;水泥价 格高开低走,粤东市场价格下行尤为明显,但整体上看,今年上半年水泥综合售价仍远高于上年同期。售 价上升叠加销售成本的下降使得水泥产品盈利能力显著提高。今年上半年,公司水泥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 上升了17.58%,水泥销售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01%,叠加影响下使得公司综合毛利率由上年同期34.08% 上升至47.27%,上升了13.19个百分点;水泥价格的同比上升弥补了销量同比下降的影响,从而导致报告 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公司所持证券、 基金类金融资产实现正向收益,进一步增厚了公司业绩。 今年上半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文福万吨线项目第二条生产线已顺利点火试 生产,公司水泥产能规模进一步提升,在粤东市场的占有率将进一步提高。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修订) 》(“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 2020年1 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修订及解释、暂行规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 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 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 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的增减情况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项目 审批程序 合并 母公司 预收账款 董事会已批准 -241,907,315.33 -75,352.69 合同负债 董事会已批准 214,288,499.19 66,683.80 应交税费 董事会已批准 27,618,816.14 8,668.89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2020年半年度合并现金流量 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无重大影响。 (2)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 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 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4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作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坤皇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