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3-18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23-015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
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
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
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
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1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
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卢志清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希栋先生,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2
公司超过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
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
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 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
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具备
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
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
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3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
经验和资质,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无不良记录,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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